首届成都好吃节 吃美食中大奖活动
2007-11-30 15:22:35 作者: 来源:互联网 浏览次数:55 【美食论坛进入】
1、活动时间:2007年11月1日—2008年1月15日
2、活动地点:成都行政区域内具有代表性的500家餐饮企业。
3、活动内容:吃美食中大奖
(1)消费者在参加本次活动评选和“首届成都好吃节”的指定餐厅、酒楼、茶餐厅等消费满100元以, 上,都可在消费现场领取消费抽奖券1张,满200元就可以领取2张消费抽奖券,以此类推。
(2)奖项设置
一等奖:5名(奖6400戴尔笔记本电脑一台)
二等奖:10名(奖32寸长虹液晶电视一台)
三等奖:20名(奖DS-W80索尼数码相机一台)
幸运奖:50名(奖影音王M958OPPOMP4一台)
(3)奖项设置、抽奖、颁奖过程将邀请成都公证处全程公证。将所有消费抽奖券编号输入电脑,利用随机抽奖的形式产生奖项。
(4)抽奖时间:2008年1月16日。
(5)媒体公示时间:中奖号码将于2008年1月19日在《成都商报》上公示。
(6)领奖时间: 2008年1月20日至2008年2月5号。
4、企业参加条件
(1)成都餐饮同业公会的会员单位优先。若参加企业现在还不是成都餐饮同业公会的会员单位,将先免费办理入会手续。
(2)有自己特色菜品。
(3)日营业额在5千元以上。
(4)整洁明亮的环境,宾至如归的服务。
(5)必须在餐厅店堂显著位置摆放本次活动宣传展架、在显著墙壁张贴本次活动宣传海报、每张餐桌上面放置本次活动宣传桌卡,并在餐厅吧台放置“2007’为成都餐饮喝彩大型主题文化评选参评企业”和“首届成都好吃节指定餐饮企业”牌匾。
5、企业参与活动办法
(1)按消费者消费额每满100元,收取消费额的1%作为本次活动的参与费用,即每张消费抽奖券需支付1元。领取消费抽奖券时支付费用。
(2)每个参加活动的餐饮企业在活动期间领取不低于3000张的消费抽奖券,领取消费抽奖券的基数为1000-3000张/次。
6、参与企业回报细则
(1)授予“2007’为成都餐饮喝彩大型主题文化评选”参评企业。
(2)授予“首届成都好吃节”指定餐饮企业。
(3)活动期间《成都商报》、《成都晚报》、《信息新报·社区生活周刊》投放的宣传广告中有参与餐饮企业的名字、地址、电话号码,投放规格为黑白半版和整版,投放次数总量不低于20次。在《成都晚报》、《信息新报·社区生活周刊》餐饮版免费推出企业特色菜品。
(4)2007年11月1日至2008年1月16日在四川电视台《天府食坊》栏目投放本次活动的宣传广告,每天4次、每次60秒。
(5)2007年10月22日至2008年1月20日在天府美食网投放为期三个月的首页活动广告、活动报道,活动广告栏目内容保留六个月。
(6)2007年10月24日至2008年1月24日在《信息新报·社区生活周刊》投放为期三个月的活动宣传、报道。直接覆盖成都130多个社区,投递入户数量7万余户。








